先把這些個新聞給引吧
http://tw.news.yahoo.com/%E5%A4%A7%E9%B5%AC%E7%81%A3%E8%B3%BD%E8%BB%8A%E5%A0%B4%E5%81%B7%E8%B7%91-%E5%9C%B0%E6%96%B9%E7%9B%BC%E9%87%8D%E6%87%B2-160436417–finance.html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內的全國唯一世界級規格的賽車場,因沒有通過環保署的環境影響評估,無法取得營業許可,卻大張旗鼓舉辦賽車活動收取入場費,涉嫌違法營運,當地人士希望觀光局對業者祭出重懲、提高罰金!依據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處與BOT業者大鵬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在二○○七年十一月一日簽訂的備忘錄,大鵬灣風景區中應於民國─○三年十月七日前完成第一期的開發,並且開始正式營運,否則視同放棄開發權。
立委蘇清泉則指出,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的開發進程緩慢,恐怕無法如期完成,若BOT業者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仍然不在乎地方民眾生活及企盼、不理會政府管制,交通部應收回經營權,由觀光局直接經營或另尋合適且守法的經營團隊接手,以期屏東的觀光產業能有美好的明天。
全國唯一世界級的賽車場,今年二月在東港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內成立,賽場設備已到位,BOT業者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沒有通過環保署的環境影響評估,卻已陸續舉辦賽車活動,被批評違法營業,伴隨而來的噪音,造成居民生活極大困擾。
立委蘇清泉接獲陳情後,安排到賽車場現勘,發現南北兩面沒有足夠的隔音設備,賽車因引擎轉速高、車速快,輛胎摩擦路面及剎車時的高分貝噪音,對人體耳朵造成高危險的傷害。他認為,如果噪音及其他環評問題沒能妥善完全解決之前,賽車場不應該有任何的營運、比賽行為。
交通部觀光局也曾對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開出七次、共十四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但據估計一場房車比賽可以有四十萬左右的收入,觀光局的懲罰性違約金對違法業者來說,根本不具懲罰作用。蘇清泉說,觀光局應該採取更積極、強勢的作為,除了連續處罰外,更應該提高每一次處罰金額,至最高上限每次五十萬罰額!
上面是新聞內容,以下是個人的評論
1.但事實上在確定走休閒觀光之後,到2007年以前,眾多的官方文件甚至是官員自己拿去當研究主題的論文,大鵬灣開發案的細部規劃內容都完全沒提到"賽車場"這個設施!所以很明顯的,這是後來大鵬灣國際開發額外提出來的,在2008年正式確認BOT案成立的時候才冒出來。
2.但大鵬灣國際開發當初有經過環評,連賽車場發出來的新聞稿都提到是經過環評通過之後才開始興建的。我這邊找到一個當初這個環評的新聞,時間是2008年1月22日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5281,照這個新聞內容所言,通過環評的內容的確有包含賽車場的部分,所以問題就又從大鵬灣賽車場回到官方那邊!
也就是說,如果大家都認為自己講的是對的,那一定有一邊在說謊!!
3.可是說真的東港人對於大鵬灣這個案很反感也是真的,當初這個超大潟湖在大鵬灣還是軍事用地的時候,最起碼東港人還可以在這邊撈魚跟養肥美的蚵仔,但為了政府的規劃,基地遷走了,養蚵業也全面禁止了,水產業沒了,也沒有阿兵哥會在這邊逛,你要這些東港人做甚麼工作?就像海角七號裡頭代表說的:山也要BOT,連海也要BOT!
當大鵬灣真的給BOT出去之後,東港人原本以為苦了好久的日子要過去了,不過到現在,好像也沒多好!東港人在這個案子裡頭,還是只能做個小小清潔工跟小小保全員,雖然有多了些遊客,但真正帶給東港人的商機其實沒有想像的多,所以這個噪音引發的糾紛其來有自,當然,大老闆也還沒有真的賺到錢,就別想他會做更多有利於東港人的事情(例如比照機場的噪音補償措施之類的),這似乎還是有點惡性循環。
4.各位有興趣的可以去找找,大鵬灣在老李當總統的時候之前還是規劃要當商港的,後來快要換總統的時候改成要學墾丁模式開發休閒觀光,而BOT的決定,當然就是在那個很多東西都愛BOT的總統上來的那個時候決定的,有沒有地方有力人士在動作,自然不言可喻
評會通過大鵬灣BOT案 台泥金昌石礦也輕騎過關 |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 2008年1月22日
環保署今天上午召開環評大會,審查通過「大鵬灣國家風景區BOT案」,讓這個召開過五次專案小組會議,在業者眼中「延宕」兩年的BOT案將可正式啟動。今天的大會也通過了皆位於花蓮的幸福水泥秀林礦石儲選場、以及金昌石礦聯合開採案,為花蓮縣最不環保的主力產業水泥產業再次「錦上添花」。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討論了包括大鵬灣BOT案在內的11個環評案件,其中大鵬灣BOT案在歷經兩屆環評委員、5次專案小組會議後,終於在今天的大會中如期通過這個投資額103億、總面積263公頃的案子。環委要求開發單位設置3處水質監測站進行監測,並且承諾晚間不得進行賽車及其他會產生車輛噪音的活動。大鵬灣BOT案是近年政府遊憩類BOT案中面積最大、也是唯一進入環評的案子,承包單位潘氏集團是在2004年與交通部觀光局簽約,由政府負責出面解決土地使用的問題,準備在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投入103億元打造國際級賽車及遊艇觀光區,依照BOT合約業者將可經營五十年。
不過這個案子光在環評這個環節就花了2年的時間才等到今天的通過,讓部分對振興經濟有所期待的地方人士痛批環評委員的「延宕」嚴重阻礙大鵬灣的觀光產業。然而也有一些地方文史工作者憂心,大鵬灣BOT完成後大鵬灣水域將完全禁止從事漁業活動,會使的漁業以及漁村文化加速的凋蔽。有些漁民甚至認為:「大鵬灣不應該複製別的觀光區,她本來就有屬於自己的美麗!」
另外有兩個討論案都跟花蓮縣有關,那就是幸福水泥位於秀林的礦石儲選場、以及金昌、寶來及合盛原石礦三個礦場的聯合開採案。這兩個案子位置都在花蓮縣境內、都和水泥業有關,結局也都是有條件地通過了環評。
幸福水泥的案子原本在去年(2007)遭環評會認定不應開發,原因是計劃中的海上裝載作業平台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管制區、蘇花沿海保護區的範圍內,後來開發單位刪除了敏感的海上作業平台重提環評,而環評會則召開2次的專案小組審查後認為可以有條件通過,在今天的大會中沒有意外的尊重專案小組的結論,也就是有條件通過環評,不過環委附帶要求主管機關經濟部礦業局兩個月進行一次開採情況的監督工作。
金昌、寶來及合盛原石礦三家礦場的聯合開採案則是原本的兩個案子進行合併審查,一個是寶來石礦與合盛原石礦的礦業用地申請,寶來石礦是台泥公司所屬礦廠,而合盛原石礦則是與建國工程公司所屬,這兩個礦場由於位置相鄰,所以申請聯合開採並共用緩衝帶等硬體設施,後來由於台泥的子公司金昌石礦在上述兩礦區的西北方申請了另一個礦場,由於位置也鄰近,所以開發單位乾脆申請三礦區聯合開採並送交環評。
環保署將這兩個案子進行併案審查,大會中決定依照2008年1月8日專案小組會議中的結論給予有條件通過環評,但開發單位應遵守「每年開採量不得超過1500萬噸,開採期限以20年為限」、「採掘裸露面積應小於2公頃」、「採掘作業範圍以外礦區應立即綠化,且覆蓋率應達70%以上」等規範。此外,還要提出友善環境的具體承諾,包括「營造鄰近部落特色、環境清潔、生態棲地復育等計畫」,並在施工前辦理原住民傳統領域調查(秀林鄉和平村)維護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未來也要依政府溫室氣體減量的相關規定進行CO2的削減措施。
不過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索維翎卻對這項環評的通過感到憂心,她表示水泥業為能源使用密集的產業,平均生產每公噸水泥要耗用112.9度的電、132.7公斤的煤和0.42公升的重油,能源支出佔了總生產成本的2/3以上,被公認是高耗能、高污染、嚴重破壞環境景觀的產業。
索維翎也指出,根據IPCC(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委員會)的估算,每生產1噸水泥會製造0.6383噸的CO2(尚不包括採挖礦、運輸、廢棄物處理所排放之CO2),如此可推估整個案件3礦聯合開採將生產40656萬噸水泥,分20年開採的話平均每年將製造1298萬噸CO2,佔目前全國CO2排放量4%實在可觀。
索維翎警告環保署今天對台泥的「放水」將嚴重影響我國達成2025年溫室氣體減量的政策目標,也讓行政院的「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淪為紙上談兵的空話。她呼籲台泥發揮社會責任,停止這項製造大量溫室氣體並破壞環境的計畫,讓花蓮的山坡不再只是一片荒蕪的水泥礦場,而是台灣人目心中永遠的美麗後山。
這其實國內已經有合法的前例,那就是機場的噪音管制與輔助相關法案 http://ivy1.epa.gov.tw/noise/AA/A-03.htm 蘇委員貴為立法之民意代表,應該要走的是督促政府走向這樣一條路才對
還有,事實上賽車場的旁邊有"四個里",噪音的事件發動是從這幾個里長開始的,然後小事沒處理慢慢擴大成大案。
而且,就之前的本開發案過程來看,對我們賽車界的來說PIC的出現可以是理所當然,可是對於東港人可能就是傻眼兩個字形容。
爭執起源於兩造的價值觀不同,現在對於噪音的爭執,就是這樣的情況
隔音牆沒那麼簡單,也不是萬能,因為噪音包括低中高頻聲音以及分貝的音量,不同的材質可以隔絕的效果也不同,重點是,價格也差很多,目前效果最好的室外隔音還是北捷現在在淡水線施作的鋁製隔音網版,但那可比再高架橋用的塑鋼版貴太多了,況且隔音牆還有施作高度,以及戶外防風的考量(活動升降不用考慮,因為那降噪效果不好又比較貴)
再這個案子裡頭,賽車場要跟誰喬,要找哪個長官跟哪個長官喬,要找哪個機關跟哪個機關喬,這些我們都沒得介入,頂多只是罵一罵而已,但有個東西是我們還有機會去改的…..
因為到現在,包括了為數不少的汽車媒體的人員,以及不少比賽車隊,還有更多的玩車人,都還不能接受"比賽車要驗測噪音而且要低於一個程度"這件事情,這才是現在難以溝通的大死結!
話說,玩車的人會這樣認為,無非是基於:
1.大家都認為越直通越有性能,但越直通就一定越大聲!
2.降噪音等於是要花更多的費用把性能調低!
⋯⋯3.大家都覺得但又不敢明說的,是以前都沒有驗為什麼現在要驗!
但這就是一個迷思了,誰說越有性能的就一定越大聲?這是國內廠商沒有好好做研究只會抄襲跟代工的結果,
誰說降噪音性能就一定低落?當然要做到較低的噪音但同樣的性能絕對是花比較多錢,可是賽車不花錢那是不可能的,賽車本來就會是個很花錢的活動,在國外也是如此。
當然最重點是,國內外對於賽車噪音的要求並非台灣獨有,沒錯,有些地區的賽車目前還沒有驗噪音,但不代表以後還是一樣不驗,所有賽車國家的賽車制度的特點就是:每年新賽季的規則書通常都還是會有一些變動的!
所以我們是沒辦法干涉官員的動作,但我們可以重新檢討自己車上的改裝,這也是幫助把目前死結解開的一個小小動作